日前,广东奥马冰箱有限公司自主签发了中山地区首份中国-瑞士原产地声明,这也是拱北海关辖区首份中国-瑞士原产地声明。根据《中瑞自贸协定》及海关总署年第52号公告,凭借在发票或者装箱单等商业单证上加注的原产地声明,该批出口至瑞士的货值65.2万元的电冰箱,无需海关部门或者贸促会等签证机构签发原产地证书,即可在瑞士海关清关,并享受近3.26万元人民币的关税优惠减免。

“这对我们来说是一个重大利好,获得经核准出口商资格后,通过自主签发原产地声明的方式使我们的货物通关更加便利、高效,降低了我们企业的通关成本。”奥马冰箱报关负责人冯长江说,“感谢海关的积极推动和精心辅导,我们也更加期待RCEP协定落地后,海关经核准出口商原产地自主声明制度带给我们企业更多的政策红利。”

拱北海关所属中山海关驻石岐办事处原产地证科副科长罗伟鸿介绍,经核准出口商原产地自主声明制度是由经核准出口商企业自主出具原产地声明、免于向签证机构申请原产地证书的制度,能有效节约企业的合规成本,进一步提高货物的通关时效。目前,我国已签订并实施的自贸协定项下,中国-瑞士、中国-冰岛、中国-毛里求斯等自贸协定都采用了经核准出口商原产地自主声明。自年11月15日RCEP协定正式签署以来,海关积极推进RCEP原产地规则和关税减让的全面实施,经核准出口商原产地自主声明是建立健全原产地管理制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RCEP协定生效后,经核准出口商原产地自主声明制度也将立即实施。

为帮助企业顺利享受经核准出口商原产地自主声明制度的优惠政策,中山海关主动服务送优惠政策上门,宣讲经核准出口商、RCEP协定相关政策优势。

“我们奥马冰箱每年出口瑞士的货物超过万元,公司业务增长最快的日本、菲律宾、泰国等市场也刚好是RCEP协定成员国,每年出口额超过8.5亿元。在中山海关的帮助指导下,我们获得了经核准出口商资格并顺利签发原产地声明,增强了我们企业做大做强的信心。”冯长江深有感触地说。据奥马冰箱统计,企业一季度出口冰箱货值.4万元,同比增长%,出口RCEP协定成员国2.98亿元,同比增长44%。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张翔宇通讯员:罗伟鸿

图片由通讯员提供

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童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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